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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1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济源考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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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1年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 附件:1、河南省2011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济源市)拟录用职位表 中共济源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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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简章
2011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检察官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等法律文件规定,决定使用我省检察机关空缺的政法专项编制,组织实施全省统一招考检察机关公务员工作。 一、招考数量、职位和对象 根据我省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空缺情况,2011年计划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614名,具体招考职位和每个职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河南省检察机关2011年计划招考职位、数量及代码明细表》。 报考省检察院职位的考生,需具备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含县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到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报考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法律职位的,免于专业科目的考试,该科目笔试成绩按所报考职位考生笔试最高成绩计算。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且报考县(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县级市检察院法律职位的,不受相应专业和全日制学历的限制。但报考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除应符合上述职位对象的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双眼裸视4.8以上,男性身高在 6、符合《公务员法》、《检察官法》任职回避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参加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已被录取的人员不得报考。 6、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任职的。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工作的考生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 1、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 报考者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招考职位、数量及代码明细表》等,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要求,选择好并牢记符合条件的职位和职位代码后,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进入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进入报名系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其中选择好适合自己的职位),保存报名信息,然后再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随时取消其考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通过后,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阶段结束之前应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用于组织笔试考务工作。 考生需要办理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并且开通网上支付业务功能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操作。支付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显示为“已缴费”,表示考生的网上报名确认操作已经完成。网上缴费时间为 3、缴费成功后,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且已交费的考生,于 报名人数与拟选拔职位达不到1:3的,由省辖市级检察院征求报考者意见后可在本省辖市范围内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相应核减报考职位;产生的空缺职位,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补充。 四、笔试 笔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领导下,由省检察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及具体考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即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30%+专业科目成绩×40%。笔试成绩在网站上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省检察院的统一组织下,由各省辖市级检察院具体负责,报考省检察院职位的考生由省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2011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信(内容应含本人为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学生)。 2、已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县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在职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内容应包含本人如被录用、现所在单位同意调出)。 4、报考对本科学历及专业有要求的职位,考生还应提供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认证报告。 5、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还应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原件。 6、报考省检察院职位的考生,还应出具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经省检察院政治部和省辖市级检察院审查合格后交复印件各2份。 六、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领导下,由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辖市级检察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省检察院职位考生的面试工作由省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报考的职位类别,按拟录用职位1:2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结束后,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体检。 七、确定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八、体检 省检察院根据考试成绩和报考的职位类别,按拟录用职位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在省委组织部领导下,由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各省辖市级检察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省检察院职位考生的体检由省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面试结束2天后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有效成绩和报考的职位类别,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辖市级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报考省检察院职位考生的考察工作,由省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务员录用规定进行。 考察不合格以及因故出现缺额的,可在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中依次递补。 十、补充空缺职位 对于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的空缺职位,在所有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中,采取“二次平均法”加权面试成绩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加权面试成绩×50% ”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不同的报考条件,对符合相应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不同职位的先后顺序,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当场书面征求考生本人选报空缺职位的意见,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凡考生本人未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当场书面选报空缺职位的,视为自动弃权。空缺职位、加权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选报空缺职位的时间、地点、补充空缺职位的考生名单等均在网上公布。 对经“二次平均法”补充空缺职位的人员,按上述第十一项规定进行考察。“二次平均法”补充的空缺职位经考察后仍有空缺职位的,不再进行补充。 十一、公示和录用 省检察院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省辖市级检察院汇总,填写《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录用表》和《2011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检察机关公务员名册》,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审查,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以及电子版报经省检察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由省检察院或委托省辖市级检察院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取消录用资格。 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考生如被录用,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本方案由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省检察机关2011年计划招考职位、数量及代码明细表 本次考录工作查询网站: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网站(www.ha.jcy.gov.cn) 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 省检察院咨询电话:0371-66788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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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法院机关公务员简章
| 2011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法院机关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和《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08〕25号)等法律文件规定,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全省统一考试录用法院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制定如下招考简章。 一、招考计划 根据全省法院的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共计划考试录用法院机关公务员620人。其中,初任法官任职人选47人,法官助理、执行员和书记员477人,司法警察62人,司法行政人员34人(详见附件1《2011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法院机关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 二、报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的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增加体能测试,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经通过律师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列入初任法官任职人选的招考范围。 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法官助理、执行员和书记员、司法警察职位的,不受相应专业的限制,其中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的人员限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法官学历条件地区的基层法院。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法律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工作经历。法律工作经历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经历。法律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参加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已被录取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录用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www. hnrsks.com),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9:00至4月24日17:00。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三)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2011年4月25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用于组织笔试考务工作(报考人员准备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减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1年4月21日至4月22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时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包括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于2011年5月11日9:00至5月15日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凭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进入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参加考试与整个报考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七)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不到3:1的,由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征求报考者意见后可在本省辖市范围内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相应核减报考职位。 (八)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考各个阶段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三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初任法官任职人选、法官助理、执行员和书记员、司法警察职位的专业科目为法律专业知识,司法行政人员职位的专业科目为计算机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9:00—11:00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30—17:00测试申论;5月15日9:00—11:30测试专业科目。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安排。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即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根据报考职位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 1、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报名推荐信(内容应含本人为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学生); 2、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学历认证报告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学历认证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人员因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而放宽报考条件的,应提交相应的学位认证报告; 6、招录职位要求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还应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 以上材料凡主要信息不实的,即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资格确认时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确认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结束后,由省法院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体检。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六、考察和公示 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拟录用职位和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报考同一职位、进入考察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若考察均合格,则一并录用。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考察情况,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和中级人民法院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审核与录用 公示结束后,由各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填写《2011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法院机关公务员录用表》(附件2)和《2011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法院机关公务员名单》(附件3),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审查上述材料及拟录用人员档案后,将上述材料1式3份以及电子版,连同拟录用人员的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同意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录用审核、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即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由省高级人民法院或委托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取消录用资格。 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考生如被录用,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本简章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请报考人员按照本简章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及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和河南法院网(hnfy.chinacourt.org)为本次考试录用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报考咨询电话:0371-65762707、0371-657627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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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1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公务员局,各省管普通本科院校: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源头工程”,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中原崛起、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长远战略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2011年继续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以及中组部和我省关于选调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进行培养锻炼,为各级机关选调公务员、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
二、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根据《2009-2020年河南省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要求,2011年计划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420名,其中:应届毕业生320人(本科217人、硕士77人、博士26人),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10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4。
(二)选调对象
1、2011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其中,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 实行不同学制的研究生,于2010年下半年毕业的可以报考,2011年下半年毕业的不能报考。
2、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0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 “大学生村干部”和我省招募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且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工作实践能力强,务实肯干,勇于创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和沟通表达能力。
3、作风品行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
4、学习成绩优良,按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为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为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博士研究生应符合报考省辖市的选调专业意向。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党组织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方式进行(现场确认不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大河网(www.dahe.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待初审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打印《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报考人员参照《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表4),只能选报1个志愿。
省内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11年3月16日前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上交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下发的管理账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核对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于3月18日前从报名系统打印本校《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以下简称《报名汇总表》)一式3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就业指导中心(郑州市文化路80号,文北校区10号楼710房间,咨询电话0371-63519065,邮编450002)。
省外高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所在高校组织部门和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于3月18日前将《报名登记表》直接报送或快件邮寄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就业指导中心,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经所在乡党委、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于3月16日前报省辖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审核、汇总整理后,于3月18日前将《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附表5)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省委组织部报名处(郑州市金水路16号龙祥宾馆9楼908、909房间,咨询电话:0371-65920295、65920296)。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高校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报经所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审核同意后,于3月18日前报省委组织部报名处,由省级各主管业务部门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3月19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终审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各省辖市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数与考录计划名额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8: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计划,并将其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
(二)网上缴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3月28日8:00至4月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4月13日8:00至4月1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打印均可)。
(四)笔试
4月16日,所有报考人员在郑州进行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上午9:00-11:30考申论,满分100分;下午2:30-4:3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为申论×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笔试成绩于4月30日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大河网(www.dahe.cn)上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指导下,由各省辖市具体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类考录名额。对核减的应届博士生名额优先调剂为应届硕士生,若没有考录应届硕士生计划的,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对核减的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名额调剂为考录应届本科生。5月7日-8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100分。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对体检合格者,按分数高低排序、以省辖市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5月16日-26日,各省辖市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选,按分数高低排序、以各省辖市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面试和考察的公告于本环节进行前2天,在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大河网(www.dahe.cn)上发布。6月上旬在以上网站公示和公布选调结果。
(六)审批及报到
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由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办理审批手续,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报到手续。各地于8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安排到岗,各省辖市委组织部于9月底前将省选调生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七)岗前培训
被录用的省选调生到岗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分配安置
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应届本科省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应届硕士省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职数范围内安排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博士省选调生安排主任科员,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本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县级职位;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要求,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对表现优秀的,要及时选拔进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
省选调生的工资和人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初审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每批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省辖市要于年底前将本市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应在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3年期间原则上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都负有直接责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文件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扎扎实实地做好选调工作。
高等院校和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的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认真组织报名,严格把关,积极推荐,切实配合做好选调的有关工作。
附表1: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
附表2: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大学生村干部)
附表3: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志愿服务人员)
附表4: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附表5: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汇总简表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11年2月19日
附表4
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共420名)
省辖市名称 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名额 应届毕业生 志愿代码
本科生名额 硕士研究生名额 博士研究生
名额 专业要求
郑州市 5 10 5 011
开封市 7 16 5 2 城市规划、投资融资 021
洛阳市 7 16 5 031
平顶山市 3 6 5 041
安阳市 2 8 051
鹤壁市 2 4 2 2 电气工程 061
新乡市 6 14 5 071
焦作市 10 10 10 12 城市规划、应用经济学、法律、文秘、经管、化学工程与技术、旅游管理、金融学、策划、机械制造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081
濮阳市 6 15 4 091
许昌市 7 10 6 5 城市规划、区域经济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金融管理、网络管理、国际贸易学、物流工程 101
漯河市 4 10 3 111
三门峡市 7 19 4 121
南阳市 3 5 5 2 旅游管理、城市规划、农林经济管理、交通运输工程 131
商丘市 5 15 141
信阳市 7 16 6 1 城市规划 151
周口市 7 14 7 161
驻马店市 10 27 5 171
济源市 2 2 2 宏观经济管理、城市规划 181
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
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决定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3285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一、招考计划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的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共计划考试录用人民警察3285人(含全省森林公安机关309人)。其中省森林公安局7人,省辖市公安机关1149人(含森林公安机关69人),县(市)公安机关2129人(含森林公安机关233人)。具体情况见《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拟录用职位表》。
二、报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的范围:
具有河南户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具有河南户籍或生源地为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报考,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1年6月30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以下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公安工作,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5、1976年1月14日至1993年1月14日期间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参加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已被录取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录用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1年1月14日8:00至1月18日17: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集中进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三)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2011年1月21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用于组织笔试考务工作(报考人员准备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减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于2011年1月19日至1月20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时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并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包括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于2011年3月1日8:00至3月6日9: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参加考试与整个报考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七)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于2011年1月25日上午8:00至12:00由省公安厅或省林业厅组织报考该职位的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报名考务费。个别专业特殊或边远贫困地区的拟录用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八)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基础知识三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范围参考本次发布的《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1年3月5日上午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测试申论,3月6日上午测试公安基础知识。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安排。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公安基础知识成绩×4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前,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公务员局和省林业厅组织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2、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3、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学生证等;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应的服务证书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等;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资格确认时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参加体能测试。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能测试和体检
除形不成竞争职位中面试成绩没有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的应试者外,其他参加面试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六、考察和公示
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经递补后仍空缺的职位和因报考比例不足出现的空缺职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在全省范围内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职位要求,按照考试成绩,统一进行公开调剂。
根据考察情况,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公务员局和省林业厅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审核与录用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核、审批手续。
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审核、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即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正式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招警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录用计划全部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录。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警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假冒招录部门和工作人员从事的非法活动等,均与本次招警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371—65881730
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简章
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共济源市委、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济发〔2008〕22号)要求,经研究,我市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20名。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须为国家教育部公布的112所“211工程”院校);
4、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全球排名在500名以内的国外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市群艺馆引进的音乐创作、舞蹈编导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可放宽到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和中国音乐学院;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7、符合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程序和方法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等步骤实施,实行分岗位报名,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分岗位排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6日至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地址:济源市黄河路中段811号)。
报名咨询电话:0391-6619330 6620351。
4、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国外学历认证书(2010年毕业未领取毕业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应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和学历学位证明)、学位证、获奖及其他情况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参加工作时间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个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6张。同时填写《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由报考者在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引进人才不再进行笔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对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实行加分,每工作满1年,面试成绩加1分,依次类推,最高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视为不合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遇名次并列的,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引进名额递减或取消。考核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五)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有关要求
1、此次引进人才在济源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引进人才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实施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yuan.gov.cn/)、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bj.jiyuan.gov.cn/jyrbj/)是此次引进人才工作指定的工作网,有关信息均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注意查询。
3、此次引进人才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进行。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391-6633755(济源市监察局)
本简章由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
开引进人才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13日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中央机构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1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国家公务员考试网(www.gjgwy.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至1992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告。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10年10月13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国家公务员局(http://www.scs.gov.cn)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及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公务员主管部门还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报考指南》,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阅该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1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或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0年10月15日8:00至24日24: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包括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实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任用人员请于2010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0年10月15日8:00至24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0年10月25日0: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0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词,请务牢记。
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时请直接与要报考的招录机关联系,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同时应提交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宜按招录机关的要求办理。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0年10月29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1月28日9:00至12月2日16: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联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务部、文化部、对外友协、中国贸促会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请在各部门网站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0年12月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 - 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 - 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考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1年1月中旬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也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公布。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和面试人选的比例时,招录机关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由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且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考录专题网站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http://www.caac.gov.cn)或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内容可参考《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10年河南省统一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人选简章
| 2010年河南省统一公开 选拔初任检察官人选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检察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08〕25号)、《关于为地方检察院系统下达专项编制的通知》(中编发〔2008〕3号)和《关于为检察院系统增加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豫编办〔2010〕185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使用中央为我省检察机关补充的406名中央政法编制,组织实施统一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人选工作。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要求 报考省辖市级检察院初任检察官人选职位:(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A证、B证);(3)具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报考基层检察院初任检察官人选职位:(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限A证、B证);(3)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报考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初任检察官人选职位:(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B、C证均可);(3)具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在《2010年河南省统一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人选数量及代码明细表》中加注了*号。 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应具有1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从事法律工作经历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计算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时间截止 现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检察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6、符合《公务员法》、《检察官法》任职回避规定; 7、符合上述招录职位所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检察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拔数量 根据中央编办为我省检察机关补充政法专项编制的数量,2010年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人选406名,具体招录数量详见《2010年河南省统一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人选数量及代码明细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各省辖市级检察院均设报名点,负责报考本省辖市及所属县(市、区)检察院人员的报名工作。具体报名地点、报名电话详见《各省辖市级检察院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表》。 (三)报考者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从事法律工作年限证明、单位介绍信(应包含本人如被录用,现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内容);以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报名的,还应提供学位认证书原件。 以上证件经省辖市级检察院审查合格后交复印件各2份,证明、介绍信等材料交原件1份、复印件1份。其中,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间放宽至面试前。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需交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12张,照片下方要印有照片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本次考试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缴纳电子信息采集费每人12元。 (四)报考者报名时,由本人填写《2010年河南省统一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人选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在该表“本人承诺”一栏中填写“本人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均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本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签署考生本人姓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拔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五)报名人数与拟选拔职位达不到4:1的,由省辖市级检察院征求报考者意见后可在本省辖市范围内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相应核减报考职位;产生的空缺职位,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补充。 (六)各省辖市级检察院于 五、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检察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检察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含申论)和法律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设在郑州,具体考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即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法律专业知识成绩×60%。笔试成绩在网站上公布。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报考的职位,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七、确定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八、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2:1。体检标准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面试结束2天内进行。选拔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主要审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等内容;对资格复审中发现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依次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 十、补充空缺职位 对于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的空缺职位,在所有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中,采取“二次平均法”加权面试成绩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加权面试成绩×50% ”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省辖市级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放宽担任检察官学历条件地区基层检察院三类职位的不同报考条件,对符合相应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上述三类职位的先后顺序,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当场书面征求考生本人选报空缺职位的意见,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凡考生本人未按照要求的时间、地点当场书面选报空缺职位的,视为自动弃权。空缺职位、加权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选报空缺职位的时间、地点、补充空缺职位的考生名单等均在网上公布。 对经“二次平均法”补充空缺职位的人员,按上述第十一项规定进行考察。“二次平均法”补充的空缺职位经考察后仍有空缺职位的,不再进行补充。 十一、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省辖市级检察院汇总,填写《2010年河南省检察院统一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人选审批表》和《2010年河南省统一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人选录用名单》,经省辖市委组织部审查后,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以及电子版报省检察院审核,省检察院将审核后的拟任检察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统一公开选拔录用的初任检察官人选在依法任命前,应先参加任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新录用的初任检察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合格的,报省委组织部批准,取消录用资格,依法免除检察官职务。 本招考简章由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负责解释。 本次考录工作查询网站: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网站(www.ha.jcy.gov.cn) 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 省检察院咨询电话:0371-66788118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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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学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3名(财政全供)。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或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1965年7月1日);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2010年 8月 21日至8月24日,应聘者可在每天上午8:00—12:00和下午15:00—18:30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391-6621017 (二)报名要求 ①应聘者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其他社会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上述所有证件须交复印件2份,A4纸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携带6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③填写《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研究生报考免交报名考务费。 ④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若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高于5:1比例的,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高校教育教学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报考001-005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2:1;报考006-013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 凡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 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授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遇名次并列的,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式择优确定(同等条件下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优先)。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在校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如因体检、考核及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领导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引进人才领导小组指导下,由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聘教师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391-6633755(济源市监察局) 九、纪律与回避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进行。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人员凡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的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十、信息发布 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yuan.gov.cn/)、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bj.jiyuan.gov.cn/jyrbj/)是此次招聘指定的工作网,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相关环节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将通过上述网址进行发布。 本简章由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8月20日 |
济源市教育系统2010年招聘教师简章
济源市教育系统2010年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济源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名额
教育系统所属学校本次计划招聘教师70名,其中:
高中教师30名、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26名、幼儿教育教师3名、特殊教育教师1名(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3、2010年全日制幼儿师范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4、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5、2002年经原市教体局介绍上岗任教的中师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为人师表,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3、应聘中学教师者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应聘小学和特殊教育教师者学历要求专科及以上,应聘幼儿教育教师者学历要求幼儿师范及以上;
4、初中、小学和幼儿教育教师岗位,限济源籍考生,或在济源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大学生,或配偶籍贯是济源以及配偶在济源工作的外地公办教师报考;
5、2002年经原市教体局介绍上岗任教的中师毕业生可以应聘小学和幼儿教育教师岗位;
6、身体条件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要求;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0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应聘者可在每天8︰00—12︰00、15︰00—18︰30到济源市教育局(黄河路东段2号)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391—6614810。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纸张):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
③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应届幼儿师范和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明);
④应聘初中、小学和幼儿教育教师岗位者须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⑤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等。
同时交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照6张。
2、填写《济源市教育系统2010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可从招聘网下载后填写),并交纳报名考务费60元。研究生免交报名考务费。
3、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①2010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应聘的岗位学科要求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岗位的,要求所学专业与岗位学科相一致;应聘其它学科教师岗位的,应当按照大“文”(即文科)大“理”(即理科)的原则申报,文科、理科不得交叉报考;②往届毕业生所应聘的岗位必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上所认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③应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应为特殊教育专业。
4、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5、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人员应聘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免交报名考务费者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即取消其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育法规以及担任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等。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考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聘者,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1、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应聘高中、特殊教育教师(8001—8013、8033岗位)的加5分,应聘初中、小学、幼儿教育教师(8014—8032岗位)的加10分;
2、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加5分;
3、2002年经原市教体局介绍上岗任教的中师毕业生,2002年至今从未间断任教且考核合格的加5分。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请务必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出具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2002年中师生”由市教育局出具证明),经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加分。
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在网上发布,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微型课)、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幼儿教育教师岗位者,面试时还需进行专业技能加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网上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进行面试确认,通过面试确认后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遇名次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否则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八、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部门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201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试用期内必须考取教师资格,否则视为试用不合格。
九、其他
(一)招聘教师工作在济源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引进人才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由市教育系统2010年招聘教师实施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yuan.gov.cn/)、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bj.jiyuan.gov.cn/jyrbj/)、济源教育网页(http://www.jyedu.org/)是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的工作网,有关信息均将通过上述网址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三)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进行,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391—6633755(济源市监察局);
0391—6614816(济源市教育局)。
本简章由济源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济源市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0年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制定如下招考简章。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考1905人。其中省直单位160人,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599人,省属监狱、劳教系统250人,省辖市直单位434人,县(市、区)直单位227人,乡镇机关面向我省目前在岗、截止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录用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省直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省局机关)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不含省局机关)的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其中报考郑州市直单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驻郑州市的市以下单位的实行网上报名;优秀村干部和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郑州市乡镇机关的实行现场报名。凡报考以上单位的人员,请登录郑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zzrsrc.gov.cn/index.htm)或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 //www.zzrsks.com.cn),按照郑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制定的《郑州市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省直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省局机关)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 2、报考资格审查 省直各招考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 (二)现场报名 报考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不含郑州市)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不含省局机关和驻郑州市的市以下单位)的人员,于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每张报名表贴2张)。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乡镇机关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填写《河南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一式2份;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乡镇机关的,填写《河南省2010年从“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和《河南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河南省2010年从“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表》由报考者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由相关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确定并通知报考者。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另行缴纳数码照相费12元。 (五)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不足5:1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省直有关单位或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局机关)的,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于 (七)报考人员咨询问题,可拨打省直各招考单位和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公布的咨询电话(具体见《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为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部分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也公布了工作网站,用于公布与本地、本单位有关的考录信息,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八)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内容。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郑州和有关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经批准也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文件筐作业、演讲等方式进行面试。 应试者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到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进行面试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试者是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乡镇机关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面试确认工作由各省局统一安排。 根据职位需要,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可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满分100分。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报考法院、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有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 考察按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有关表格,按照管理分工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录用的意见,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录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济源市卫生系统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济源市卫生系统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名。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市人民医院25名,市中医院10名,市疾病控制中心3名,市肿瘤医院7名,市妇幼保健院8名,市卫生学校4名,市第三人民医院6名,市职工医院3名,市中心血站1名,梨林卫生院2名,五龙口卫生院3名,承留卫生院2名,轵城卫生院2名,思礼卫生院2名,克井卫生院2名,王屋卫生院6名,邵原卫生院6名,下冶卫生院1名,大峪卫生院5名,共计98名(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报考镇卫生院的只限济源籍考生和在济源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学生,报考其他单位的不限户籍;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8月3日至8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3、报名地点:济源市卫生局人事科(地址:济源市黄河路第二行政区9号楼2楼)。报名咨询电话:0391-6633820。
4、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可凭《就业协议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6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需出具参加工作时间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镇卫生院的考生需出具户籍等有关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同时填写《济源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表》由报考者在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济源市卫生局网自行下载打印)。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费用:每人60元,研究生报考免交报名考务费。
(3)报考专科及以上(1012、1017-1019、1023、1025-1027、1032-1058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报考本科及以上(1002-1011、1013-1016、1020-1022、1024、1028、1029、1031岗位)和硕士研究生(1001、1030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2:1。凡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4)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5、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满分为100
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等。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通知单》在报名地点领取。 应聘者参加面试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①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②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考核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八、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
1、本次招聘在济源市20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引进人才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由市卫生系统招聘实施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yuan.gov.cn/)、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bj.jiyuan.gov.cn/jyrbj/)、济源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jyswsj.gov.cn/)是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的工作网,有关信息均将通过上述网址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镇卫生院(1032—1058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其他单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符合报考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请务必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关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4、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进行。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5、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391-6633755(济源市监察局)
本简章由济源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1、 《济源市卫生系统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济源市卫生局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第二人民医院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第二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0年8月2日至8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三)报名地点: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5号楼人事科206、207室(地址:济源市沁园中路100号)。
报名咨询电话:0391-6620220 0391-6620191。
(四)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其他社会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上述所有证件须交复印件2份,A4纸张),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所有证件原件及6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3、填写《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信息采集,并交纳报名考务费60元。研究生报考免交报名考务费。
4、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5、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步骤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等。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符合报考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请务必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关证明)。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通知单》在报名地点领取。应聘者参加面试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在校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七、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有关要求
(一)此次招聘在济源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引进人才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由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第二人民医院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此次招聘每个环节的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在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yuan.gov.cn/)、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bj.jiyuan.gov.cn/jyrbj/)等媒体发布,请注意查询。
(三)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进行。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391-6633755(济源市监察局)
本简章由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第二人民医院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研究,我市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财政全供工作人员32名。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名额
市财政局财税所5名、市财政局信息中心1名、市投资公司2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技术服务中心1名、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执法大队4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3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监察支队9名;市统计局普查中心4名;市虎岭产业集聚区管委会3名(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专业及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8月2日至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3、报名地点: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楼大厅(地址:济源市黄河路中段811号)。
报名咨询电话:0391-6620351 6619330 。
4、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0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可凭《就业协议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参加工作时间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6张。同时填写《济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济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报考者在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费用:每人60元,研究生报考免交报名考务费。
(3)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4)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应聘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处理与写作、时事等有关内容,并考查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考核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八、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
1、此次招聘在济源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引进人才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由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济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yuan.gov.cn/)、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bj.jiyuan.gov.cn/jyrbj/)是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的工作网,有关信息均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注意查询。
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符合报考条件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应聘者,请务必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关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4、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进行。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5、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报考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391-6633755(济源市监察局)
本简章由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 《济源市2010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
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 招 考 公 告 为切实做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根据《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0]39号)精神,决定近期组织开展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按照“招录有序、公开公正、统考择优、定向培养、严格管理”的原则,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招录及培养模式 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至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学习。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经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其中: (一)专科教育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试点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三、招录培养计划 2010年全省计划招录培养1410人,其中法院系统58人、检察院系统52人、公安系统1200人、司法行政系统100人。承担培养任务的为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南警察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6所院校。定向培养方向为我省县(市)级基层政法机关,具体计划见附件1。 四、招录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现户籍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河南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和2009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拿出专门计划用于招录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符合条件人员,即我省目前在岗、截止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其中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不低于 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8、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来在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和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 五、招录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具体实施。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7月27日8:00至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各拟招录职位的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需相应核减拟招录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报考,原报考该职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到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重新选报其他职位。对一些“老、少、边、穷”和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报名考务费。符合条件拟免缴报名考务费的人员,网上报名时注明情况,并于 8、本次招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 (二)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通过教育部专门网站(zf.chsi.com.cn)查询教育入学考试大纲,也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www.haedu.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各科目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相对集中。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至 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笔试成绩8月下旬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应征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加10分。凡报考试点班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及退伍证送交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1-65796015;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8号报业大厦23楼2304室),经审核后予以公示。(学历认证需要时间,需认证的考生请提前进行。)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按照相应职位,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退伍证、毕业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相应的服务证书(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持省辖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工作证明,样式见附件7),分别由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确定并公布。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确认时,根据报名时留存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件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人民警察录用考核和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高校毕业生被考察对象在考察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录取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确定拟录取人选。对于空缺职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会同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在全省政法各系统相同的培养层次和招录对象中,对参加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二次平均法”对面试成绩平衡后,根据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从第一名考生开始,依次征求意见,在全部空缺职位中自选职位,直到录满后一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定向招录单位、招录职位代码、拟录取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工作单位,(退役士兵还须公示入伍、退役时间、退伍证号,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公示参加项目名称、开始、结束时间、服务证书号、在村现任职务),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拟录取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入校后,由省直政法各部门按照本系统最终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优先考虑。 六、培养、管理与使用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入校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和笔迹鉴定,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执行。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本公告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为方便考生咨询和报考,考生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0371-65762717;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0371-66788118; 河南省公安厅 0371-65882083; 河南省司法厅 0371-65909606。 省委政法委 省委组织部 省编办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人民检察院 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公务员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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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在重庆市三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薄熙来在重庆市三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光荣、正确,不是因为她能夺得政权,而是因为她能为广大人民谋福利,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薄熙来说,中国共产党已有88年的辉煌历史。经过28年的浴血奋战,赶走了日本侵略者,打败了国民党反动派,推翻了“三座大山”。执政60年,把一个积贫积弱的中国建成了全球第三大经济体,GDP突破30万亿,增长了77倍,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2%,位居全球第一。2008年奥运金牌总数、手机和互联网用户、钢铁产量均居世界第一,是第三个独立掌握空间技术的国家,使曾经签订了1100多个不平等条约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成为了联合国常任理事国。
薄熙来说,60年的执政,我们党得了高分,中国已在政治、经济、军事上真正站立起来,“中国模式”令世人瞩目。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光荣、正确,不是因为她能夺得政权,而是因为她能为广大人民谋福利,能给中国带来勃勃生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定要把忧党之心作为政治责任,把忧患意识转化为具体行动,为党的建设尽心尽力
薄熙来说,中国历史上的盛世,如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都只有四五十年;康乾盛世时GDP占世界的13,也辉煌了不到一百年,之后屡受西方列强欺凌。政党兴衰也是如此,前苏联的经济、科技、军事均领先世界,是唯一能与美国抗衡的超级大国。但后来苏共放松自身建设,组织涣散,党风衰败,一个执政70多年、近2000万党员的大党也土崩瓦解,教训十分深刻。
薄熙来说,我们党对盛衰交替的历史规律历来清醒。抗战时期,毛主席就号召全党学习《甲申三百年祭》,告诫全党“绝不当李自成”,离开西柏坡“进京”,又说是去“赶考”。小平同志指出,“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同志要求“一定要忧国、忧党、忧民,千万不能高枕无忧”。胡锦涛同志任总书记20多天,就带队到西柏坡,并指出:“今天,是这场考试的继续!”
薄熙来说,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过去拥有不等于现在拥有,现在拥有不等于永远拥有”。我们一定要把忧党之心作为政治责任,把忧患意识转化为具体行动,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尽心尽力。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无论“大贪”还是“小腐”,都要坚决查处,绝不容情
薄熙来说,重庆直辖以来,历届班子都高度重视党建,成效显著。张德邻同志曾讲:“一定要弘扬红岩精神,塑造当代的重庆人。加快重庆发展,实现新的振兴,关键在党。”贺国强同志说:“重庆党的建设要与直辖市的发展水平相适应,在全市上下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黄镇东同志说:“要大力加强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联系。”汪洋同志说:“要实施‘固本强基’战略,把党建当作我们的主业。”这些话说得很深刻,对党建工作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有些问题仍不容忽视。锦涛总书记说:“在和平建设时期,如果说有什么东西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的话,腐败就是很突出的一个。”我市的梁晓琦、蒋勇、刘信勇、晏大彬等人,涉案金额都在千万元以上。今年1—9月,全市就查处了厅局级干部19人,这次打黑除恶,又查出一批“保护伞”,文强、彭长健、张弢、乌小青等人执法犯法,令人震惊。
薄熙来指出,腐败大案要案让人警醒,而“小贪小腐”面宽人多,也不容忽视。一些干部认为,小牟私利、法不责众,所以收“红包”,拿“购物卡”,“捞外快”,打“业务牌”,曲线敛财;一些权力部门的干部,变着法子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他强调,腐败往往有个量变到质变,渐进到突变的过程。韩非子讲,“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建国初期,我们党果断惩处了刘青山、张子善,用毛主席的话讲,杀了两个,救了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无论对“大贪”还是“小腐”,我们都要坚决查处,绝不容情!
贪污腐败是党的“致命伤”,作风蜕化则是“慢性病”,也会影响生命力。有些人作风蜕化,如果不注意,照样会“病入膏肓”,最终致命
薄熙来说,如果说贪污腐败是党的“致命伤”,作风蜕化则是“慢性病”,也会影响党的生命力。有些人虽然没有违法,但作风蜕化,如果不注意,照样会“病入膏肓”,最终致命。薄熙来还给这些人“画像”:一是讲话、作报告、写文章,不动脑筋,大话、空话、套话连篇,还不时拼出个四六句,不知所云。二是习惯当“甩手掌柜”、做“二传手”,层层批转,坐而论道,不干实事。三是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落实文件,工作飘浮。四是不下基层,不搞调研,上情不明,下情不清,“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出了事“拍”走人,当“三拍干部”。五是报喜不报忧,专拣好听的说,讲成绩夸夸其谈,讲问题一带而过。六是懒懒散散,松松垮垮。上班一杯茶,一支烟,一个电话聊半天。七是不读书、不学习,玩游戏、炒股票,“斗地主”、打麻将。八是铺张浪费,贪图享乐,办公室越修越豪华,小汽车越坐越高级。九是处事圆通、好人主义,喜欢当瓦匠“和稀泥”,喜欢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不当铁匠“硬碰硬”。
人民群众是最朴实的“唯物主义者”,他们对那些松松垮垮、脱离群众的干部,当然看不起、看不上、看不惯
薄熙来指出,脱离群众是另一个严重问题。同志曾经强调,“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一个干部,心思在哪儿,一望即知。有的干部,心思不在群众,对老百姓疾苦视而不见,不屑于跟群众打交道。去年的“大下访”和今年“大走访”,接到1.8万个积案,80%是该解决、而没认真解决的群众实际困难。还有一些干部,长年“走读”,村级干部住乡镇,乡镇干部住县城,区县干部住主城,根子不在基层,这就很难与群众打成一片。薄熙来说,人民群众是最朴实的“唯物主义者”,他们对那些松松垮垮、脱离群众的干部,当然看不起、看不上、看不惯。有老百姓批评说:“现在的路越修越好,干部下基层却越来越少;电话越来越多,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却越来越远;办公楼越盖越气派,群众办事却越来越难”。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反躬自问,有没有这些问题?!
薄熙来说,重庆山高沟深、管理半径大,困难群众多,联系群众更重要。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眼睛向下,动起来,跑下去,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评价各级党组织,关键要看联系群众的广度、深度和有效程度。干部“只有沉得下去,才能提得起来”,市委一定要多用、重用那些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干事的干部。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不求经济指标长得最快,但求老百姓生活改善最明显;不求高楼大厦盖得最多,但求老百姓过得最幸福。
革命的道理千条万条,归根结底就是一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你文化再少再低不要紧,只要成天想着为人民服务,就算基本合格的共产党员
薄熙来说,革命的道理千条万条,归根结底就是一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既是理想信念,也是我们的世界观,是我们对人类社会基本关系的理解——人民是社会的主人,党员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还是方法论,即“领导就是服务”,我们的工作就是服务!作为共产党员,你文化再少再低不要紧,只要成天想着为人民服务,实实在在去为人民办事,就算基本合格的共产党员;反之,你文化再多再高,背离了这个宗旨,也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各级党委和政府,只要你善于、肯于为人民服务,可劲儿想着为百姓办事,你就是人民的政府,人民就拥护你!
薄熙来说,为人民服务是党的生命线。党成立之初,没有地盘,没有枪炮,缺医少药,更没钱发奖金,但凭着“为人民服务”,凭着“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就胜过了国民党反动派的千军万马。直辖以来,我市百万移民、抗洪抗旱、抗震救灾,哪一样也离不开百姓的支持;这次“打黑除恶”,群众寄来1万多封举报信,80%是实名举报,也是一场人民战争!战争胜负、政权兴衰,最根本的是人心向背!
谁走的勤、看的细,谁就能了解更多情况;而谁能真知、详知,谁就有更大的发言权,从而提高成功率
薄熙来说,实事求是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核心,是纠正错误,走向胜利的法宝。能否实事求是是衡量干部党性、水平和作风最基本的标准。做好工作,“知情”是第一要素,考察干部行不行,不是看谁有“口才”,而是看谁能“真知”。重庆正处于大发展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谁走的勤、看的细,谁就能了解更多情况;而谁能真知、详知,把问题掰开了,揉碎了,分析清楚,谁就有更大的发言权,就能拿出实实在在的解决办法,从而提高成功率,在人民群众中站住脚跟。不去“调查”、“研究”,心中无“数”,百姓当然不会“买账”。目前,我市一些地方工作不得要领,群众还不满意,就是因为有些干部还沉不下去,不能实事求是搞调研,对情况一知半解,拿不出管用的招数。
薄熙来说,我们要向毛主席等老一辈革命家学习,他们都是党内调查研究的大师。毛主席讲,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就像“十月怀胎”,解决问题就像“一朝分娩”。他写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等名篇,都是背着雨伞徒步而行,走乡串户,一搞就是几个月。我们市、区县、乡村干部都要下决心、下功夫调查研究,使脑子里既有大账,又有细账,找到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疼点,这样说话办事才有“准头”,才能“对症下药”。
在有限的人生,“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坏事”,这样心里才踏实
薄熙来说,共产党人都要有浩然之气。想想我们的前辈,新中国成立之前,171名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牺牲和遇难的就有42人;在重庆,杨闇公“人生如马掌铁,磨灭方休”;“11·27”殉难红岩烈士,坚持理想,坚守信仰,不惜生命,真是“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最近因公殉职的罗东宁、周鑫,事迹感人,为国为民,死得比泰山还重,都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薄熙来说,人生真正的财富是什么?是钱财吗?它害了多少人!积极做事,为国家、为百姓做事,才最高尚,也最充实!领导干部要算好“人生大账”,在有限的人生,“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坏事”,这样心里才踏实。“一要干活,二要干净”,有了正确的人生观,才能活得充实、积极,才能干出很多有意义的事。如果自私自利,养尊处优,整天钻营发财,到头来只能是“行尸走肉”。
不要像那些腐败分子,不识文化瑰宝,只认金银财宝,要学到真东西,提高自己的知识层次和文化品位
薄熙来说,党的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学习型政党。在抗战时期毛主席曾指出,“我们队伍里边有一种恐慌,不是经济恐慌,也不是政治恐慌,而是本领恐慌”,向全党发出“关于学习运动”的号召。现代社会,知识更新很快,不学习,少知识,思想就会庸俗,难以适应工作,就会恐慌!薄熙来强调,不仅要重视学习,还要注意学习的方法。现在不少干部,每天看电视、读报纸、上网,眼睛、耳朵“也没闲着”,脑子里灌得满满的。但细究起来,这并不一定就是真正的“学习”,只能算是“接受信息”。
薄熙来说,文化瑰宝是真正的财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要撷取精华,为我所用。不要像那些腐败分子,不识文化瑰宝,只认金银财宝,要学到真东西,提高自己的知识层次和文化品位。一要选好书,多读革命文献,古文经典,科技、经济类书籍,要静下心来,系统、深刻地领会;二是选择精华背下来,这样才能运用自如。三要亲自动手写文章。要边看、边记、边写,领导干部写文章、写报告不要让助手和写作班子代劳。如果做个报告,都照念写作班子提供的讲话稿,自己不长进,对听众也不负责任。写文章是个重要的学习、思维过程,是对诸多材料的收集、整理、加工、提炼的过程,长期坚持,必能大有长进。同时,还要注重向实践学,向群众学,把学习和实践结合起来。
我们党是执政党,曾历尽千辛万苦,创下了基业,一定要把接班人培养好
薄熙来说,越是条件艰苦的地方,越能考验人、锻炼人,越能出人才。我们党是执政党,曾历尽千辛万苦,创下了基业,一定要把接班人培养好。市委开展的“三进三同”实践活动,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是培养干部的好形式,很有意义,以后新招录公务员,新提任干部,都要进行“三进三同”锻炼。在村级组织开展的“三项制度”也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今后要向乡镇、区县延伸。要重视经过实践锻炼成长起来的干部,对常年在基层工作的同志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选用干部,要引入竞争机制,多听民意,不搞好人主义,不埋没人才,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薄熙来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的基础。“上边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正如小平同志所讲,没有基层组织,党的号召“就会像石头掉在大海里,影子都看不见。”一个优秀的支书,就能带好一个班子,带富一方百姓。要继续做好选配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进一步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尽快实现一村一个大学生的目标。
薄熙来强调,重庆正面临新的历史任务,要落实“314”总体部署,全市人民有着热切期盼,关键看我们在座的同志。如果我们像毛主席所说,“能够系统地而不是零碎的,实际地而不是空洞地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学会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的行动,就一定能带领全市人民早日实现“五个重庆”目标,建设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决定卢展工同志任河南省委书记
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决定卢展工同志任河南省委书记
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决定
卢展工同志任河南省委书记
徐光春同志不再担任河南省委书记
李建华徐光春卢展工分别作重要讲话 郭庚茂主持会议并讲话
11月30日下午,省委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传达中央关于河南省委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卢展工同志任中共河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提名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徐光春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会议由省委副书记、省长郭庚茂主持,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李建华和徐光春、卢展工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李建华在讲话中首先指出,这次河南省委主要领导同志职务的变动,是中央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交流的精神,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李建华说,近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紧紧围绕实现中原崛起的奋斗目标,加快“两大跨越”,推进“两大建设”,着力转变增长方式,提升文化软实力,不断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省综合实力大幅提高,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党建不断加强,河南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央对光春同志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
李建华说,光春同志2004年12月调到河南任省委书记,这期间,正是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关键时期,光春同志与大家一道迎难而上、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付出了艰辛劳动,做出了重要贡献。光春同志政治上强,思想理论水平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有深入的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在重大理论问题和是非原则问题上清醒敏锐,立场坚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光春同志领导经验丰富,战略思维和宏观驾驭能力强,注重谋大事抓关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有开拓创新精神。任河南省委书记以来,团结带领省委一班人,紧紧抓住影响制约河南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大胆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和深化促进河南又好又快发展的思路、机制和举措,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推动河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迈上了新台阶。光春同志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注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省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好,几大班子团结协调。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深入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狠刹干部队伍不良作风,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勤政为民的良好风气,取得明显成效。光春同志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作风深入。心胸开阔,襟怀坦荡,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开展批评,要求自己严格,在干部群众中威信高。光春同志为推动河南跨越发展辛勤操劳,同广大干部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感情。
李建华指出,在光春同志担任书记期间,庚茂同志积极配合光春同志做了大量的工作,保证政府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庚茂同志党性观念强,大局意识强,中央对庚茂同志的工作是肯定的。
李建华介绍说,卢展工同志是浙江慈溪人,1952年5月生,1975年1月入党,1969年3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大学毕业。曾任浙江省嘉兴市委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1992年12月-1993年12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3年12月-1995年5月,任浙江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1995年5月-1996年7月,任浙江省委副书记;1996年7月-1998年10月,任河北省委副书记(其间,1998年3月-5月在中央党校进修一班学习);1998年10月-2001年1月,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2001年1月-2002年10月,任福建省委副书记;2002年10月-2003年1月,任福建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2003年1月-2004年2月,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2004年2月-2004年12月,任福建省委代理书记、省长;2004年12月-2005年1月,任福建省委书记;2005年1月至今,任福建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是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
他说,展工同志政治上敏锐,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注意从政治上、大局上思考和把握问题,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态度坚决,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展工同志思想解放,思路清晰,领导经验丰富,工作有魄力,敢抓敢管,组织领导和驾驭全局的领导能力强。主持福建省委工作以来,准确把握福建发展定位,集中各方智慧,形成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战略,并推动上升为国家战略。充分发挥与台湾的独特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台工作。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及时研究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全省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保持了良好势头。展工同志高度重视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注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大力倡导各级机关和干部树立推动工作、为民负责、公正廉洁的形象。积极探索地方党委常委会新的领导工作机制和干部选拔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展工同志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处事果断,雷厉风行,具有较强的处理突发事件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为人正派,坚持原则,敢于开展批评,对自己要求严格。中央认为,卢展工同志担任河南省委书记是合适的。相信展工同志一定会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省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动河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李建华强调,省委主要领导调整变动,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实现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对于继续保持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十分重要。希望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恪尽职守,团结协作,以实际行动确保省委主要领导的顺利交接和工作的平稳过渡,努力维护全省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让中央放心,让全省人民满意。
李建华最后说,当前河南的形势和基础很好,又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良好态势,既是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河南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一定要珍惜难得的条件和机遇,在省委、省政府的带领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团结一心,凝神静气,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中原崛起、开创河南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徐光春在讲话中首先表示,我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愉快地从河南省的主要领导岗位上转下来。他深情地说,我到河南工作已整整五年了。五年来,在中央的正确领导和河南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下,我为党的事业和河南的发展,为河南人民的幸福,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尽了一个党的领导干部应尽之责。看到中央对河南工作的肯定和重视,看到全国人民眼里的河南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原大地充满生机和活力,看到河南城乡人民的生活得到明显改善、脸上充满了光彩和喜气,我很欣慰、很高兴、很激动。我真切地感到,五年的河南之履,不枉岁月,不虚此行!我也深深地感到,没有大家的关心支持和团结奋斗,河南不可能有今天,我在河南也不可能有作为。首先要感谢中央和众多中央领导同志对河南和对我的关爱,也要感谢刚才建华同志受中央委托在讲话中对我的鼓励和评价。同时,我要向五年来与我同甘共苦、同舟共济的省级领导班子在任的和不在任的所有同志以及全体离退休的老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向鼎力支持、努力工作的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全省广大干部表示诚挚的问候!向勤劳智慧、乐于奉献、敢于进取的近亿河南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
徐光春说,新任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同志,是一位非常优秀的高级领导干部。他政治强,作风正,领导经验丰富,既有基层工作经验,又有多个省级领导岗位的经历,还有中央机关的工作实践,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这对于河南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我相信省委、省政府一定会带领全省人民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改善人民生活、加强党的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他说,今天的河南正处于一个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衷心希望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在以展工同志为班长的省委带领下,着力推进发展,着力凝聚人心,着力维护稳定,着力加强党建,努力把“两大跨越、两大建设、加快崛起”的宏伟事业推向新高潮,为国家添彩,为河南增光,为人民造福!他深情表示,我不论在河南,还是在北京,我的心永远与河南这块中华文明的发祥地连在一起,与勤劳、勇敢、智慧的河南干部群众连在一起,永远关注和支持河南的发展和进步,永远祝福河南兴旺发达、河南人民幸福安康!
卢展工在讲话中说,李建华副部长宣布了中央的决定,并且就正确理解中央关于河南省委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意图以及做好交接工作和当前各项工作讲了很重要的意见,对河南省和徐光春同志这些年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徐光春同志发表了充满深情、热情洋溢的讲话,大家以热烈的掌声表达了对光春同志的充分肯定和崇高敬意。希望大家认真学习贯彻李建华同志、徐光春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他坦诚地表示,河南是全国知名的地方,我对河南仰慕已久,但对河南的情况了解不多,唯恐辜负中央和河南干部群众的期望。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就是服从组织的决定。中央决定我到河南来工作,自己就要努力去做。一是注重学习,向河南的同志们请教和学习,也包括向徐光春同志学习,尽快地熟悉河南省情,尽快地了解情况,尽快地融入河南。二是注重持续,就是连续和继续。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核心内容。河南这些年的实践证明,河南省委贯彻中央决策的一系列思路、举措是正确的、是有成效的,应该很好坚持,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把省委的一系列决策连续、继续地贯彻好。三是注重团结,注重领导班子的团结,新老同志的团结,党政军民的团结,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团结。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大家的积极性,真正依靠大家把我们的工作做好,通过领导班子的团结来带动干部队伍的团结、带动基层组织的团结,从而促进全社会凝聚力的增强。四是注重自律。自律首先应该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用科学发展观来统揽全局,做到以人为本、以民为重、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这四条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共同监督。
卢展工说,我相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在过去历届省委工作的基础上,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共同努力,河南的工作一定会保持现在这样一个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好的形势。
最后,郭庚茂作了讲话,他表示,党中央从全党全国大局出发,从河南长远发展考虑,对河南省委主要领导同志进行调整,我们完全拥护中央的决定。他说,光春同志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强,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高,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富于创新,明确提出了建设“农业先进、工业发达、政治文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人民富裕”新河南的奋斗目标,作出了加快“两大跨越”、推进“两大建设”、实现中原崛起的历史任务。光春同志重视民生改善,每年办好改善民生“十大实事”,使老百姓从改革发展中得到了更多实惠。光春同志担任河南省委书记五年来,夙兴夜寐、殚精竭虑,为河南的发展倾注了大量精力、付出了大量心血,为我们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创造了宝贵经验。河南有今天的良好局面,光春同志功不可没,全省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永远不会忘记!我们祝愿光春同志在新的岗位上工作顺利,取得新的更大成绩!他说,展工同志是我们党的一位优秀高级领导干部,他政治坚定、党性坚强,思想解放、思路清晰,勇于进取、作风过硬,工作严谨、为人正派,具有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和很强的组织领导、驾驭全局的能力,在福建等他所工作过的地方广大干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中央决定由展工同志这样一位优秀领导干部担任中共河南省委书记是完全正确的,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河南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中央对河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体现了中央对河南领导班子的信任。我们对展工同志来河南主持省委工作表示真诚的欢迎!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河南省委主要领导同志调整的决定精神上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以展工同志为书记的省委带领下,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同心协力、一心一意,努力把河南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让党中央放心、让全省人民满意。
省委委员、省委候补委员,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军区司令员,武警河南总队总队长,在郑的全国政协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农村与农业委员会委员,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省级领导干部,担任过副省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同志,省长助理,各省辖市市长,省委各部委主要负责同志,省纪委副书记,省人大、省政协各工作(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省直各正厅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央部门驻河南正厅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郑的省管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在郑的省管本科高等院校党委书记,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2010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手册 八
面试指导专家:12个细节决定面试高分
1、整个答题过程请用普通话,俗语要中等偏慢,流利清晰。
2、开始时,考官通常会对你进入面试表示祝贺时,考生要以“谢谢”回答考官。
3、当考官读完面试欢迎语和试题,示意开始答题后,可以说:“谢谢,请让我准备一下。”或“好的,我准备一下。”
4、每题的思考时间不要太长,1-2分钟为宜。可以打草稿,写出自己的思路要点。如果实在不知从何答起,可以用诸如“关于”之类的一句话缩短思考间隙,同时可以不留痕迹的思考答案;也可以重复该题目,这既给自己赢得了思考时间,也表示了对答题的重视。
5、尽量用“第一、第二、第三…”等句式,进行要点式答题,以显示自己的思路清晰有条理,也便于考官明明白白地去听你的回答。
6、没听清题或自己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回答,可以请考官再读一遍题目,但不要超过两遍。如果遇到实在不会回答时,不要浪费时间,坦率地承认即可,争取把下一题答好。
7、答题保持适度的音量,既要让考官能听得到、听得清楚,又不能过于洪亮。考前注意保养好嗓子。如果感冒,要向考官说明,提示考官予以理解。
8、合理分配每一题的答题时间,不可太短,但也不要超时。答题超时后,请立刻收尾结束。
9、考试期间始终保持高度精神集中,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要冷静,避免情绪化,更不可与考官争论。不要有疲惫的表现,也不要坐立不安。
10、适当的时候应利用一些肢体语言(点头,手势等)来弥补自己语言表达上的不足。遇到演讲题时,在征得考官同意后可以起立作答。答题中可以有停顿,但要注意控制。杜绝“啊”、“嗯”、“这个”、“那个”等词语的出现。
11、面试时间在上午时,作答应尽量详细;若面试时间在下午,则应简洁答题,最好有创新亮点。
12、当全部问题回答完毕时,考官一般会询问有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此时不要多讲,以“没有需要补充的内容,谢谢各位老师”为结语为宜。
2010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手册 七
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常见20个问题及解答
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是进入公务员行列的关键一环,本篇就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最常见的20个问题进行了总结归纳,供广大考生参考!
1、问:公务员考试面试有哪些特点?与企业面试有哪些不同?
答:公务员考试面试是一种通过精心设计,以交流和观察为主要手段,来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及相关信息为目的的测试方式。在面试过程中,考官可以根据考生当场对所提问题的回答,考察他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和气质修养。
公务员面试测评与笔试考试共同构成科学、实用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人才测评体系。
与企业招聘面试相比,公务员面试以其独特的职业背景和能力要求。其独特性集中体现于以下几点:
(一)弱专业性
(二)强综合性
(三)含主观性
(四)重规范性
(五)有重复性
(六)有限互动性
(七)具科学性
2、问:面试要走哪些程序?事先了解下,心里好有个底。
答:面试的具体流程基本分为以下9个步骤:
一、确定为面试对象
公务员面试是在笔试之后进行,笔试合格者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划定笔试专业科目合格分数线和公共科目最低录用控制分数线,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上线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考录计划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资格确定方法为:
(一)确定笔试分数线
由人事考试机构按照面试比例,参照调剂因素、资格复核淘汰因素、体检、政审淘汰因素等,确定一个基本的分数线。[NextPage]
(二)成绩排名
上线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各个职位从高到低的原则排名,总分并列的,比较《行测》和《申论》合计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名次并列情况重复计算。
(三)名单公示
按照规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和成绩排名情况应在网站上予以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一般为5天,公示未结束不得举行面试考试,在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被检举违纪,经查实后该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由后续考生顺序替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进行资格复核。考生一般会接到电话通知,复核地点在当地公布的指定地点。资格复核需要带齐下列手续:
(一)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原户籍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会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者不参加资格审核或提供的证件不全及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个人网上填报内容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因此出现的空缺,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面试前3天,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如果放弃参加面试,并向报考机关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确定的,将在报考该职位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报考公安警察、森林警察的,在资格复审时,同时进行体能测评。
(三)发放通知
经过以上几个环节后,人事考试机构将确定最终正式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考生将得到正式的面试通知书或考试证件,并得到面试的地点、时间和注意事项的通知。
三、面试报到抽签
一般需要提前10—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考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等相关证件。之后,考生抽签确定分组和进场顺序,有的地区是先抽分组签,再抽顺序签,有的地区是一次抽取确定分组和顺序,如:三(1),表示第三组第1个进场。个别地区采取事先将考生分组和安排好顺序和考场号,这种做法目前多数地区不再采用,因为无法保证公平,容易产生考官和考生事先串通的情况。但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部分部委目前依然采取这种形式进行面试。
四、候考
考生抽签完毕后进入候考区等待考试,考试未结束不许随便离开,有考场工作人员监督,上卫生间需要工作人员陪同。如排在下午考试,午饭也由工作人员送到候考室。以防止已经考试完毕的考生将情况透露给未考试的考生。[NextPage]
五、进入考场
按照顺序,轮到某考生入场时,引导员将到候考室宣布:“请×××号考生入场”。考生随同引导员到达考场门口,一般考场门是敞开的,考生可以直接进入,不必敲门,如门是关着的,考生需要敲门并获得考场内考官允许后方可以进入。引导员不许直接叫考生名字,否则算严重违反考试纪律,一般引导员也只知道考生顺序编号。
六、答题
考生进入后,直接走到考生席,站定后向各位考官问好,得到“请坐”的指令后,考生可以落座。关于如何走到考生席,如何问好,如何稳定情绪,如何落座,手往哪里放,坐下后做什么、怎么做等,将在后面章节详细论述。考生落座后,考生一般需要报自己的考试顺序号,等考官宣布导语后,考试开始。
特别注意的是,考生不能自报姓名,如在考场内自报姓名,考生会被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题目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题本形式,一种是读题。考试时间一般是15分钟,题目一般为4—5道。
七、退场
考生回答完所有题目后,主考官一般要问考生是否还有其它补充,多数时间已到,考生此时一般回答无补充。主考官宣布请考生退场,到候分室等候分数。记分员核算分数后,考生在候分室得到分数通知即可离开考场。也有个别地区是等待当场分数公布后考生再离开,这种情况适用于招考人数比较少的情况,大部分地区实行候分室制度。另外,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部分单位的面试分数一般不当场公布。
八、公布成绩
考官将各自对该考生的评分表交给计分员,核算分数。核算完毕,交给监督员审核。计分员核算完分数,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后交给工作人员到候分室对考生宣布,也有的在候分室张贴。
九、面试结束
考生得到分数后被要求尽快离开候分室,不得逗留和随意走动。考生回家等待,网站将公布入围和体检名单。
3、问:何时进行面试?
答:面试并非像公共科目笔试那样,全国统一在某两天中集中进行。而是根据各个部门的情况,按需定制。具体的时间要参照所报考职位的部门单位的具体规定,这就需要考生时时关注相关部门的通知。[NextPage]
4、问:公务员面试就是简单的问答吗?
答:您所说的问答形式的考试只是公务员考试面试中的结构化面试。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的面试主要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形式。
结构化面试,也称为标准化面试,是根据设定的评价标准,运用特定的问题,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并严格遵循特定的程序,通过考官与应聘者面对面的语言交流,从而对应聘者进行评价的标准化过程。
无领导小组讨论是评价技术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测评技术,采用情景模拟的方式对考生进行集体面试。它通过给一组考生(一般是5—7人)一个与工作相关的问题,让考生们进行一定时间(一般是1小时左右)的讨论,来检测考生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辩论能力、说服能力、情绪稳定性、处理人际关系的技巧、非言语沟通能力(如面部表情、身体姿势、语调、语速和手势等)等各个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是否达到拟任岗位的综合要求,由此来综合评价考生素质的优劣。
另外还有情景模拟和文件筐测验等面试形式。
5、问:完全不了解公务员面试的人在备考时应该从何处入手?
答:公务员考试面试是通过交流和观察这样一种形式来对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和气质修养等进行全面测查。通过多年对公务员面试的研究总结,我们发现面试的形式是要重于内容的。所以全面了解面试的形式,着重细节方面的训练,是最好的开始。
具体可以从举止仪表来入手。举止仪表中又包括站姿、坐姿、行姿、表情及服装准备、仪容准备等。
6、问:积累掌握时事热点知识对于通过面试有多大好处?
答:主动的了解关注时事热点知识,可以提高对社会的认识程度,丰富社会阅历,进一步达到公务员的要求。在面试作答过程中,如能展现对热点时事的了解掌握,并博采众家提出个性观点,将会给考官留下非常好的印象。
7、问:在面试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答:在面试过程中应注意必要的礼节和清晰完整的思路。以下15点可供参考:[NextPage]
1.听到考官对自己笔试通过的祝福后用微笑加谢谢应对。
2.当考官导语读完,下达考试答题指令后,对考官说“谢谢”,然后说:“请让我考虑一下”或“请让我考虑几分钟”,“好的,我准备一下”。
3.说普通话:语速要中等偏慢。
4.四个题目,可以一题一题作答,每个题目前都可以略微思考一下。回答完一题,要说“回答完毕”。
5.考虑时间不要太长,每个题目1-2分钟,可以打草稿,写要点,如果一时实在不知道从何答起,可用诸如“关于”之类的一句话缩短思考间隙,这也是不留痕迹地延长了思考时间;也可重复一下该题题目,这既给自己赢得了思考时间,也表示了对答题的重视。
6.尽量用“一、二、三……”、“第一,第二,第三……”等句式;进行要点式答题,以显示自己的思路清晰有条理,也便于考官明明白白地去听你的回答。
7.没听清题或自己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回答,可以请考官再读一遍题目,但不可超过两遍。有的地区有题本提供,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8.怎么想都不会回答时,不要浪费时间,坦率地承认,争取下一题答好。
9.合理分配每一题的答题时间,不可太短,也不要超时。超时后立刻结束。
10.保持适度的音量,保证考官听得到、听得清。提前几天保养好嗓子,不要痰多咳嗽、吐痰等。如果感冒,要向考官说明,求得谅解。
11.始终保持高度注意力,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要控制情绪,不要和考官争论,不要有任何疲惫感,不要坐立不安。
12.适当的时候应利用一些肢体语言(主要是点头、手势等)来弥补语言表达的不足,但不可过多。演讲题时最好征得考官同意后站起来讲。
13.答题中可以有偶尔的停顿,但不可过多过长。不能有“啊”、“嗯”、“这个”、“那个”等。
14.抽到上午签,回答问题要尽量详细;抽到下午签,回答问题应简洁,最好有创新亮点,并适时地表达对考官辛苦一上午的敬意。
15.全部回答完毕,考官询问有没有补充时,不要多讲,以“没有需要补充的,辛苦你们了,谢谢各位”为结束语为好。[NextPage]
8、问:可不可以以我的亲身经历做论据来支持论点,以使回答更有说服力?
答:如果您的经历是真实的,并符合客观逻辑,又具有代表性,自然可以作为论据。但要注意切忌透露过于详实的个人信息,以免不经意中违反考试规则。
9、问:回答“你为什么要报考这个职位”此类的题目可不可以详细介绍自己的情况?
答:可以叙述下自己的与所报考职位相关的情况,但万不可透露姓名、工作单位等具体信息。
回答此类问题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要体现出现实需要与社会需要、岗位需要相结合
2.要体现出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岗位价值相一致
3.围绕公务员基本素质要求进行阐述,要熟悉公务员能力要求
4.结合自己的实际经历来说明问题
5.不回避物质利益但要进行升华
6.不要面面俱到但要展现最突出的
10、问:回答演讲类题目是否要起立?
答:最好起立以激起情绪,更好的发挥。但应事先征求考官的意见,如果考官同意,则不必犹豫,好整以暇,调整情绪,将自己激情的一面展现出来。
11、问:答题时最该注意哪些?(语言流畅?语句通顺?逻辑清晰?)
答:面试是多方面的测查,在答题过程中所有因素是共同发挥作用的。语言流畅、语句通顺、逻辑清晰也要辅以正确的礼节、大方的举止、自然的面部表情、与考官的适当交流等,才能真正打动考官。[NextPage]
12、问:无领导小组讨论中,发言是否要先示意,或直接起立回答?
答:无领导小组讨论是在模拟小组讨论会议的形式,故发言时不需起立。发言时适当的手势可以给其他考生一个清晰的信号:我有话要说。在真正的考场中,必然每个人都在抢着发言,所以简单示意的同时就开口阐述才能得到机会。
13、问:辩论是我的强项,以前就经常参加辩论比赛,是不是会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更具优势?
答: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最终目的是要小组内部人员形成统一的意见,并非是要辩败对手,这一点希望大家能够牢记,万不可将辩论比赛中的种种手段使出,将人辩得体无完肤。务必要进入角色,将周围的考生看做一起工作的同事。在讨论中注意语气、语调及语言技巧。在坚持己见的同时注意兼收并蓄他人的意见。强于辩论只有运用得当才是优势。
14、问: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更容易使得我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更加吸引眼球?
答:在无领导小组讨论中可能会出现组织者、记录者、总结者、引导者和“搅和者”这五种角色。无论哪种角色只要能表现出为此团队达到最终目做出了巨大贡献,都能够引起考官的注意,博得好感。重点在于,在考前的实战模拟训练中找准自己的角色,并最大化的发挥他的功用。
15、问:传授点小技巧。
答:面试考试的各个环节、细节都有方法技巧可循,重要的是在实战中找到适合于自己的一种。
下面简单说下“我”字的使用:
1.减少“我”字的使用频率
在考场上,考生极力向考官推销自己:“我”适合这份工作;“我”毕业于某某学校等等。心理学家告诉我们多数人既有展示自我的欲望又有不愿意做别人的观众的心态,因此在考生痛快地使用“我”的时候,考官可能已经厌烦了。
2.尽量变单数的“我”为复数的“我们”;
3.用较有弹性的“我觉得”“我想”来代替强调意味很浓的“我认为”、“我建议”等词语,以起到缓冲作用;
4.使用“我们”的替代语,如“大家”等,以转移“我们”的语义积累作用;
5.对“我”字作修饰和限定,如,“我的拙见”“我个人的看法”等;
6.在符合语法的情况下省略主语“我”,如将“我认为这是一次成功的运作”省略主语变为“这是一次成功的运作”。
总之,除了在明确主体、承担责任的语义环境下,应慎用和巧用“我”字。[NextPage]
16、问:这次考试太重要了!笔试时候就差点当场晕过去。现在进面试了,要面对那么多决定我命运的考官……真不敢想象。能帮我减轻点心理负担吗?
答:产生心理焦虑的原因主要有七种:
一、“神经质”类型
二、高自我与低自我类型
三、动机强烈类型
四、过于追求完美
五、不接受现实
六、与人比较
七、放大失败
面试中的一些技巧有利于缓解焦虑
一、面试之前的情绪控制
面试前要提前熟悉环境。
二、面试时的仪表
面试时的仪表非常重要,因为印象决定结果。
三、面试时的语音语速
考生要注意面试时,声音要洪亮,语速要缓慢,发音要清晰,注意加重句尾发音。
四、面试时的目光注视方向
考生在面试时可以用专注、自然、坦诚的目光与考官交流,因为面试的双方是平等的。[NextPage]
17、问:现在正在面试的准备工作,具体什么形式还不清楚。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够在短期内提高我的答题能力?
答:突击一些面试相关的理论知识后,进行大量的实战模拟是短时间内提高面试答题能力的方法之一。还有一种就是报辅导班,寻求专家的指点。在这一点上中公教育当仁不让,我们会以强大的研发实力和师资力量帮助考生通过面试。
18、问:周围没有能够帮助我进行现场模拟训练的朋友,能不能通过电话或者网络进行题目内容的作答训练?
答:这种形式的训练对于作答内容的掌握是非常有好处的。不过对于形式大于内容的面试来说,作用并没有想象中的大,更多的是一种被限于条件的无可奈何之举。
19、问:没想到能进面试,现在还兴奋中。我报考的职位面试进行的早,现在开始复习理论方面的东西。面试前几天是否还有重要的准备工作需要做,还是一直进行理论复习就可以了?
答:给您提供点考前细节上的准备工作:
一、考试前2—3天应该将自己的生物钟调整到最佳状态。每晚11点以前一定要上床。因为11点,是人体开始进行内部系统修复的时候。
一般6点起床较为合适。过早过晚都不适宜,使自己最好的状态和太阳同步。
习惯睡午觉的同学应该提前几天调整睡眠时间以保证睡眠充足。
即使失眠,也不要过于紧张。以下几个方法可以缓解你的紧张:
1.至少提前20分钟为休息做准备,而不是匆忙洗完就上床。
2.一边洗脸、刷牙,进行睡前清洗时,一边心里默念:我现在需要休息了。我将要躺在舒适温暖/清凉的床上。
3.不要在睡前洗过热的澡,水温适合就可以。泡脚水温度稍热些,可以放松神经。
4.不要听过于激烈或伤怀的音乐。
5.睡不着,不要紧张。有人会听广播里的天气预报,有人会选择看本枯燥的理论书,有人会做遐想,总之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放松方法。
二、准备2个闹钟;请家人叫早。以上方法可以同时使用。
三、面试时要穿的衣服不要前一天晚上才试穿,至少提前5天到一周;并要求自己穿半天,才能使衣服和自己适应。[NextPage]
四、提前勘察考场环境。按照规律,正常人在陌生环境,其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都会受到影响,与平时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是有差别的。考生应事先勘察最方便的到达考场的路线、乘车方式,将第二天天气突然变化导致交通拥堵考虑进去,确保按时到达考场;事先将考场整个外部、内部环境熟悉一遍,搞清楚具体方位和建筑物之间的关系,考场内部环境,楼道、电梯、大门、卫生间等位置,这些映像有助于考生消除紧张心理,将客场作战变为主场。
五、要准备的物品大体如下,事先列个清单,逐项检查核实,事先装好。
考试证件: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如发的话)。
零星用品:零钱、包、手表、小镜子(男生也要带一个)、水杯(可以买一瓶水)、一块小毛巾、面巾纸,其它个人必需品。
书籍报纸:面试抽签顺序可能靠后,面试候考时间可能较长,候考期间不能外出,带些必要的书籍和报纸可以让自己心情免于浮躁。
手机、MP3:手机在候考时会被考官统一保管,MP3可以在候考时使用。
20、问:进面试了,可是我现在还是一头雾水不知从何下手啊!
答:您可以从了解部门职位情况入手,开始准备面试。
掌握部门职位情况,主要是掌握部门职位日常工作的性质、职责、内容、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与方法、工作中的热点等重要内容。工作性质直接影响到面试的策略选择,比如组织部门的工作性质,决定了组织部门的文化是严谨刻板,组织部门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铁面无私,考生在考场上回答问题的时候就必须时时把握原则性。工作职责和内容也是考生必须提前了解的,如果连自己将来从事的工作具体是干什么的都不清楚,怎么能有效应对带有强烈职位色彩的题目呢?如在以往的面试中,有的考生报考秘书职位,却连秘书的职责都不清楚,连秘书的日常工作内容都不清楚,甚至连公文都不会写。随着面试技术的不断进步,这种思想准备与能力素质上的缺陷能被考生隐藏起来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考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了解部门职位的情况,如可以直接登陆该部门的网站,一般情况下网站上都会详细列出部门的主要领导、职权与责任、规章制度、近期工作动态、发展历史、领导讲话等文件,考生可以作为参考。
2010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手册 六
公务员面试应变能力测评回答技巧
应变能力的测试题型基本上以情境性问题为多,试题的素材也多种多样,但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使考生置身于一个不断变化的情境中,要求考生提出最佳的解决方案。比如,正与同事议论某领导,突然发现该领导就在身后;比如带着一些营养品去看一个生病的同事,不巧碰到了同住一个单元的领导的爱人,以为你是看领导的,热情地把你让进她家;再比如,正在大会上发言,突然扩音器出了毛病,传出来的声音怪怪的;再比如,为办好一个大型活动,向某单位借了一套设备,但在活动即将开始的时候,这个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将设备借给你了等等。大部分试题往往同时涉及人际关系和计划组织协调问题,而且,由于这种情境的设计本身又使考生置身于某种压力之下,所以也同时在考查考生的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正因为如此,应变能力的测评才会引起考官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因为这个测评要素试题的回答受考生自身阅历的影响比较大,所以考生不能仅仅寄希望于某些考试技巧的掌握,而是要在平时查阅一些应急处理的案例和相关资料,从中学习一些间接经验。在答题技巧方面,知鸟教育人事考试网的专家给大家以下几点建议:
1.要以平和的心态对待考官提出的问题
根据经验,考生对这类试题回答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考生的心理稳定性。保持心态平和的办法是:尽管试题已经限定了考生的身份和处境,但是考生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要把自己超脱出来,不把自己作为其中的当事人,而是从为别人出主意的角度来分析和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然后再用第一人称表述出来。这样可以排除身份限制带来的压力和紧张,可以使自己的思维更加灵活,思路更加宽阔。
2.灵活应对各种变化情境
避免用社会称许的“道德标准”和“原则性”作为应对变化的唯一根据。很多考生在紧张的心态下,误解题意,一味地把道德规范和政治原则作为应对各种变化的惟一选择,这是一个严重的失误。考生应该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寻求稳妥应对变化情境、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所谓最佳办法,就是尽可能减少冲突各方的损失,尽可能地减少因环境、条件变化而产生的干扰,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或人际关系的正常状态。
3.拟订多个方案,权衡利弊
面对变化的情境,要在头脑中设置几种解决和应对方案,然后对每个方案进行逆向分析,找出每个方案的不足和漏洞,然后再找出其中漏洞最少的、相对稳妥的解决方案。选择稳妥方案的原则是,如果是具体工作中发生的某种突发性变化,那么一定要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原则;如果是人际关系中突然出现的某种变化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那么一定要以不影响工作、同时尽量缓解矛盾、减少各方伤害为原则。
2010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手册 五
公务员无领导小组面试对考生的要求
(一)要对自己充满信心
无领导小组讨论虽然是求职竞争者之间的“短兵相接”,但也不是特别难对付的可怕事情,因为各考生还是一样公平竞争。
当别人发言时,应该用目光注视对方、认真倾听,不要有下意识的小动作,更不要因对其观点不以为然而显出轻视、不屑一顾的表情,这样不尊重对方,会被考官认为是涵养不够。要以理服人,尊重对方的意见,不能压制对方的发言,不要全面否定别人的观点,应该以探讨、交流的方式在较缓和的气氛中,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二)态度自然,有礼有节
即使表达与人不同的意见或反驳别人先前的言论时,也不要恶言相加,要做到一方面能清楚表明自己的立场而另一方面又不令别人难堪。
在交谈中,谈话者要注意自己的态度和语气。有的人自命清高,很有思想,因而说起话来装腔作势,口若悬河,使别人没有时间反驳或发表自己的见解,而且轻视别人的思考能力。有的人认为自己能言善辩,为了引起众人的注意,“语不惊人死不休”,用夸张的语气谈话,甚至不惜危言耸听,哗众取宠。有的人喋喋不休,为了压制别人而有意无意地伤害别人的感情。这些人因为不懂得交谈中的基本礼仪,不但不能达到谈话的目的,反而只能给人留下傲慢、自私、放肆的印象,破坏了交谈的气氛,很难达到彼此沟通的目的。
(三)发言都必须言之有物,有条有理,有理有据
发言时不可滔滔不绝,垄断发言,也不能长期沉默、处处被动。每次发言都必须言之有物,有条有理,有理有据。
考生应注意,在交谈中多表示出建设性的诚意。当谈话者超过三人时,应不时同其他人都交谈几句,不要冷落了某些较内向、发言不多的人。不要与人耳语,这虽可与某人表示亲近,但会造成与其他人的隔阂感。
(四)找到恰当的位置
根据所报岗位的需求,在小组讨论中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比如,假设考生所报考的岗位是秘书,在讨论中考生就充当记录和倾听的角色;假设考生所报考的岗位是管理者角色,那最好找机会成为小组讨论的主席,以展示自己引导讨论及总结的才能。尤其是对该论题无突出见解时,当主席实乃明智之举。
以上是关于无领导小组面试时,成员间交谈的基本常识和礼仪要求。小组讨论的目的是表现自己、突出个人的各方面能力、赢得考官的赞赏,因而要运用一些论辩说服的技巧,从中展示出自己的能力。
2010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手册 四
教你四种面试技巧
随着国家公务员考试体系的不断规范和完善,公务员面试的考核也日益科学化、系统化、面试内容不断创新,面试难度逐渐增大,面试考生遇到的挑战也越来越严峻。要想在公务员面试中脱颖而出,掌握面试考试中的一些技巧是十分必要的。在本章中我们将从审题技巧,答题角度,答题思路,克服紧张心理几个方面阐述我们几个必备的面试答题技巧。
审题法
结构化面试的最大特点,就在于每道测试题都有针对性地考查考生的某种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职位的匹配性等等。因此,要首先判断清楚,问什么?怎么问?问此题的目的?只有审好题回答才能有的放矢。
例如,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
题一:你新进一个单位,工作出色,领导赞扬,但听到同事议论,说对他们构成威胁,你怎么处理?该题考查考生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着重考查其人际沟通能力以及能否正确对待名誉和荣誉的问题。
题二:猪年到了,很多农村妇女也要赶“金猪宝宝”的风潮,很有可能超生,从而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假如你是县计生局工作人员,领导让你组织一次活动,遏制这股风潮,你怎么做?有的同学没弄清此题要求,一味去分析农村生育观点的愚昧和落后,把一个考查组织能力的题答成了社会现象分析题,明显偏题了。
所以,考生只有审好题,正确地分析出题目的要求,明白题目考查的目的,论述时才能迎刃而解,保证不偏题。
审题时间:
在审题时间上,各地略有不同,大致有以下一些情况:
1.四川省,审题时间3分钟,有题本,考生审题完毕后考官问一题,学生答一题,或者学生按题目顺序答题。
2.福建省,审题时间5分钟,然后按题目顺序回答。
3.有的省没有单独审题时间,考官念一个题目,然后考生回答一个题目,回答每个题目前可以做短暂思考。
4.有时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面试3个题目,但是题本只有2个题目让考生思考,第3题考官念出来再由考生作答。这种情况下第3题大都是属于突发事件类型,一般都是考查考生的应急应变能力。
审题具体方法:
1.充分运用好思考的那几分钟时间,快速拟出答题要点。
一是按 “题型分类及答题思路”审题,拟定好答题提纲;二是在对待熟悉与生疏题目的问题上,思考时间应重点放在生疏题目答题要点的思考上,因为在面试中,任何一题不会答或答得不好都会全盘皆输;三是在顺序上,同等条件下,重点思考第一题,第一题答好了,首因效应佳,有旗开得胜的效果。
2.集中精力,认真听考官提问。沉着应对、短暂思考,不要急于答题,面试不是抢答题。考试中可能会出现加问、追问,这些问题题本中是没有的,要有思想准备。
角度法
从某种意义上讲,可把面试定位为言语申论。言语申论和文字申论有许多相同之处,都是把考生模拟为公务员。所以,考生在面试时,一定要站在公务员的立场、角度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回答问题。比如,对腐败、消极现象的认识,就应该站在公务员角度表态。一般说来,考生可站在下列角度去答题:
1.普通公务员的角度。把自己虚拟成公务员身份,站在政府立场,公务员角度思考回答问题。
2.进入假定身份角度。有时候题目会给考生假定一个身份或角色。例如:“五四”青年节,你单位组织座谈会,领导委托你做个即兴发言,时间3分钟。这时你答题的身份就是青年职工,要在“五四”青年节讲话,讲话内容要弘扬“五四”运动“爱国、科学、民主”的精神,作为青年人要把它落实贯穿于平时工作中,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如果把这个题目换一下:一所中学纪念“五四”青年节活动,你作为政府一名工作人员,校长请你做个讲话,时间3分钟。这时角度就发生了变化,你不再是青年职工,而是政府工作人员,你讲话的主题就应当是弘扬“五四”精神,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3.站在考官的角度。有的问题要站在考官角度思考才能得高分。如有这样一个题:最近几年公务员报考热,社会上一些培训机构举办收费上万元的天价培训班,请问你对此有何看法?你是否参加过面试培训?站在考官角度思考这个问题,在回答时你说参加了培训,如果现有水平是80分,考官会想,参加了培训才这个水平,没参加会更糟糕, 80分不是你的真实水平,这样肯定会给你的得分造成影响。作为人事部门来讲,按照市场经济,公务员考试也是一种经济,没权力去制止,但是不提倡。所以,站在考官角度,在回答第二问时就应选择没参加辅导。
结构法
答题中要力求做到以下几点:
1.思路清楚、言之有序、层次分明。
2.抽丝剥茧、层层递进、逻辑严密。
3.遇到障碍、自然跳跃。
面试评分标准有这样的要求:考生思维清楚,逻辑清晰。所以,逻辑性、条理性是面试答题的生命力,只有结构完整、逻辑性强、条理清晰的答案才能拿到不错的分数。因此,回答问题最好采用点子式,如:第一,第二,第三,最后;首先、其次、再次,最后;一是、二是、三是。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力求有条理、逻辑性强。
跳跃法
公务员考试可以说是考生一生中很重要的一个转折点,每个考生都十分重视,在考场里难免会紧张。紧张不完全是坏事,适度紧张会使自己兴奋,过度紧张会导致思维短路。比如,一道题考生在思考时想到四点,由于紧张,回答到第三点时怎么也想不起来了。这时候,一些没经验的考生就暂停在那里,努力回忆第三点,导致冷场,最后的分数自然不会很理想。而跳跃法就是在我们遗忘某点的时候要跳过去,如前面这个题目,考生完全可以直接说第四点,因为考官并不知道考生要说几点,这样才能保证考生取得好成绩。
以下几种情况考生可使用跳跃法:
1.思维短路。面试的题目是考生准备过的,例如腐败现象的题目,按照十方针公式认账、全面、危害、表扬、表态来回答,考生回答完“全面”那点后,发现“危害”那点忘记了,于是暂停,心里想,题都压中了一定要想出来。结果想了1分钟,总算把“危害”这点想出来了。但这样做明显得不偿失。正确做法是把这点跳过去,如果最后能想起来这点,可以把它变成最后一点。如果暂停1分钟把那点回答出来了,尽管内容全面,但在语言的流畅性上却失了分,给考官的总体印象会大打折扣。
2.成语、名言警句短路。考生回答问题过程中想引用名言警句,例如这个题:“细节决定成败”,你怎么看?考生想引用“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句名言,本来这句话考生平时是烂熟于心的,但由于考试紧张,突然忘记了。没经验的考生就暂停在那里,仔细回忆。这种做法显然是不明智的,正确做法用其他名言代替或者干脆不说名言。
3.字词口误短路。无论谁写文章都会有错误,面试也会有口误,这是正常的现象。如:有个考生在回答“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什么”这个题目时说到“人民警察是国家的暴力工具”,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于是马上纠正,对考官说:“对不起,考官,应该是专政工具”,而考官可能根本没听出来他说错了,他这一改,考官反而给他降分。正确做法是口误不要纠正,在下次说到的时候自动纠正就行了。
2010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手册 三
2010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手册 二
如何解决面试中口头禅过多的问题
语言艺术是一门综合的艺术,它包含着丰富的内涵。一个人如果想要在语言艺术方面有较深的造诣,那么必须具备多方面的文化素养和较高理论水平以及扎扎实的语言功底。
在公务员结构化面试中同其他众多测评要素一样语言表达能力也是面试的重要测评要素,该测评要素能够客观的反应一个人的文化素质和内涵修养。因此,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会推动面试的顺利进行,协调应试者与考官的沟通,使考官能够全面了解应试者的能力和素质。然而在实际的面试过程中,由于应试者自身的原因或者是由于面试考场环境所致常常在语言表达时出现:声音低沉嘶哑,吐字不清,发音颤抖,口头禅过多,语速节奏把握不当等问题。其中以“口头禅”过多尤为严重!
“口头禅”也称“口头语”,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长期积累下来的一种语言习惯。其实,口头禅对于说话人而言早已成为大脑潜意识的行为,不假思索,随口而出。在他们看来,这没有什么,是对所说话的一种点缀。可是正所谓言者无意,听者在心。当你在老师面前、父母面前或者是在朋友面前这样说,他们又会怎么想呢?日常生活中我们在说话时常常用到“你懂我的意思吗?”、“你清楚吗?”、“基本上……”、“老实说……”、“那么……”或者是过分使用语气词比如“嗯…”等引起下文,这不仅破坏了语言的意境而且有碍于人们的连贯理解,让人觉得你说话不连贯,更容易引人生厌。因此,在公务员面试过程中我们更要注意自己的语言习惯。光华教育发现参加培训的学员在语言表达方面普遍存在口头禅过多的现象,这种现象大多可通过外界干预和强刺激法来纠正,尤其在纠正频繁的“嗯”、“呃”等发语词时最为有效。具体的做法是在日常练习时除严格要求自己以外最好能够让家人或者朋友帮忙,在你说的过程中家人或者朋友予以监督发现使用口头禅当即打断当即纠正。
在解决口头禅过多的问题时,大家要找准自身原因对症下药。出现口头禅的原因有可能是对所说的内容不熟练,讲了上句,忘了下句,这时就要用口头禅来争取一点思考的时间,以想下句。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在说之前可以先默讲,熟练所说内容,那么在说的过程中就能减少或不出现口头禅了。倘若是因为在思考过程中语言的连贯性不够,而出现口头禅,可以通过对散文、小说片段等文学作品,反复朗读用规范的语言来改善自己的语言或者是在听广播看电视时,可以边听边轻声跟着说。久而久之,你会发现自己的口语精炼多了,口头禅少了。
“口头禅”过多看似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在改正的过程中却要求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 ,从细节开始逐步挖掘自身语言方面的错误,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
2010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手册 一
2010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部分已经结束,考生朋友已经着手准备面试部分的备考,近年面试的趋势如何?应该从哪些方面准备?重点考察哪些方面?人民网公务员考试站推出2010年国家公务员面试手册,希望能为考生朋友的面试准备有所帮助,祝大家考试成功!
备战国家公务员面试需要多看多想多说多练
第一、一定要多看。不管是综合分析能力、人际关系能力还是语言表达能力,都建立在一个前提就是我们对这个世界有着非常充分,甚至比较深刻的一些看法。这些看法来自于生活体验,还有就是多看。看一看别人写的东西,看一看社会热点,看看名言警句,看看比较好的文章充实一下自己。
第二、多想。无论是笔试还是面试,想比看还要重要,很多人也看了很多东西,但是面试的时候用不上,就是因为没有想过,所以说面试的时候自然用不上。要多想,要学会发散思维,要学会多角度的看待问题,这个是至关重要。
第三、多说。我们所有的想法、内容都通过两个形式表现,第一个是举止仪表;第二个是语言表达。提高的重点在哪里?就是通过语言表达能够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有些人一进来一张嘴考官就发现这个人不行的,比如说你一进来,你讲第一句话如果声音比较小,考官就会认为你要么是比较紧张,要么就是胆子比较小。
第四、多练。前面三个需要大家付出很长的时间很大的努力去提高。因为考试当中的很多技巧确实非常重要,需要我们在不断的模拟训练中提高。
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省2009年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现制定如下招考简章。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0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录用职位。
三、招考计划
根据省直单位和各省辖市、县(市、区)的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全省共计划录用2047人(具体单位、录用计划附后)。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省直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省局机关)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不含省局机关)和各有关省辖市及县(市、区)的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考省直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省局机关)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在
2、报考资格审查
省直各招考单位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对报考资料不全的,招考单位将注明缺失的内容,请报考者及时补充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已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人员,于
(二)现场报名
报考省辖市直及县(市、区)直单位的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不含省局机关)的人员,于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2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由报考者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同时进行数码相片采集,并由相关省辖市人事考试部门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并通知报考者。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报名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报名考务费;现场报名的报考者,还要另行缴纳数码照相费12元。
(五)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的3日内到省直有关单位或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边远贫困地区的拟录用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比例的,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报名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局机关)的,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后,于
(七)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咨询政策性问题,可发送电子邮件至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开通的专用信箱,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集中进行答复(邮箱地址:dpc@ hnrs.gov.cn);咨询与拟录用职位有关的问题,可拨打省直各招考单位和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公布的咨询电话(具体见《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咨询考务方面问题,可拨打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咨询电话0371-66321973。
(八)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和资料分析等内容。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郑州和有关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于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到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省直单位进行面试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省直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面试确认工作由各省局统一安排。
面试确认时,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省直单位根据报名时留存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原件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根据职位需要,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省直单位可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满分100分。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进行。报考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有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有关表格,按照管理分工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录用的意见,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录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用人单位拟录用职位未录满的,可按管理分工,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从报考同一职位体检合格未被录用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经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附件:1、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计划
2、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
3、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专业类别
4、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
5、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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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09年9月15日
附:河南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共同关注:大学生就业难的深层问题
大学生就业难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对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应当用多维视角和发展观的思维审视。目前,人才市场服务的对象中80%是青年人,多数属应届及往届大学毕业生,我们从2000年开始,每年对2000名大学生和1000家企业进行二次跟踪调查,在分析中感到造成就业难有几大成因。
一、结构性矛盾,供求错位
调查实证研究证明,就业难不是供给大于需求,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造成的一种阶段性社会现象。一是高校专业设置与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错位。我国4年一个周期的高校专业设置决定着专业人才的产出量,大学生就业与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地区经济发展周期有较大的关联。沈阳地区1990年至2004年6月淘汰了30个职业,又新生了60个职业,企业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变化速度是高校专业培养人才的2—4倍。4年前还是社会需求的热门职业,4年后变成了滞销专业。二是人才结构失衡,供求矛盾加大。近年来各技术等级的劳动力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以机械加工为主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短缺,以致出现了部分工科类大学生在校期间到劳动部门开设的技工培训学校学习,领取技能等级证书。在人才分布上,我国东部与西部、沿海地区与偏远山区、经济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每万人中大学生占有量差距也很大,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调整结构性矛盾,除了政府要在就业政策制定、就业环境创造、缩小经济区域差距等方面采取措施外,教育本身也是核心所在。解决这个问题,也要从“三教”(教材、教学、教师)入手,教育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要从宏观经济走势、中观经济变化、微观经济需求为着眼点和落脚点,高校要研究所在区域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变化,着眼整合师资资源,提升高校专业设置的科学预测和规划能力,调整教材,创新教学方法,用就业率、学生综合适应能力两把尺子衡量高校的运行质量。
二、知识陈旧,转化率低
被调查的60%企业反映,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岗工作,实际知识应用率不足40%,而且多数学生表现出所学过的知识转化不出来,不能变成自己在岗的实际能力。我国大学生一般适应周期在1—1.5年独立完成工作,而发达国家的大学生到岗适应期是2—3个月。20世纪50年代大学生知识能用30年,90年代大学生知识能用10年,2003年统计,大学生所学知识能用3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这种趋势愈加明显。对2000多毕业的大学生进行调查,30%的学生反映,在校学习的知识离市场需求较远;30%的学生认为所学知识陈旧。在对国内一所较为知名的大学计算机和外语两个专业的学生抽样调查,多数学生反映,在校学习大部分精力都应付考试,考试结束后,知识都忘得差不多了。当代大学生要学会鉴别知识,敢于抛弃知识,善于转化知识。把知识和才能物化为真正的行为才是真正的人才。就业率在统计过程中,应多元化确定其概念,大学生就业问题应以市场化视角来认识,并鼓励支持多元化就业。评价大学生就业的指标体系也应不断创新和完善,改变培养与就业信息不对称的统计方法。
三、准备不足,生涯模糊
大学生就业不应到了大四才开始准备,而应在读大学的第一天就有思想基矗一年级了解自我,二年级锁定感兴趣的职业,三年级有目的提升职业修养,四年级初步完成从学生到职业者的角色转换。美国的学生为了能从大学毕业,上了大学才开始认真学习,读大学时也在研究市场,把知识放在实践中学习感悟,中国学生在高中阶段为了能考上大学拼命学习,上了大学有相当一部分反而不再认真学习了,对市场变化、社会变化关心度较低,注意力和精力都应付考试了。据国内各大城市举办大型人才交流会统计,多数学生参加人才交流会都有一种“赶集”的感觉,没目标、没准备,全凭运气碰,结果造成了有意向的没信心,有信心的准备不足。大学生交流会对接成功率一般在30%,解决这一问题,大学生入学前就应做生涯规划:自我评估→生涯评估→职业选择→职业生涯→路线选择→确定目标→行动计划与目标→执行→评估与反溃做这样一个流程运作,并在学校学习期间进行不间断的完善和补充,进而使自己与社会发展,所学知识与专业进步,自身潜力与将来职业发展能够同频共振。
四、依赖性强,创造力弱
我国部分大学生表现出“五靠”:学靠压(家长监督学习);报志愿靠拍(家长定);上大学靠供(家长投资);找工作靠关系(家长运作);选择职业靠感觉(没有科学的分析,家长凭经验)。大学生完全独立完成自己的意愿选专业、定职业、找工作的在被调查的群体中占40%。我们经常看到来人才市场找工作的大学生后面有家长陪伴,与用人单位谈话,家长急于先介绍,这种长期以来养成的依赖性,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就业慈向成交率。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当代大学生在就业期间即缺少社会、校方的指导服务,更缺乏对就业、择业的自身研讨。在走向社会前,大学生应像应对高考准备一样拿出更多精力和时间,形成研讨习惯,分析人才市场需求信息,研究信息的分类及适用性,把握自身专业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变化及企业产品的情况,知己知彼,在充分调研分析后选择地域、行业、企业来就业。
五、理念滞后,能力危机
在调查中发现,大学生就业理念受社会各种价值取向的影响,指导就业理念也存在四大误区:一是“宁愿出国带光环,不在国内做职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部分重点院校2/3学生毕业首选出国,不研究家庭、自己所学专业是否适应和承受力大小,结果“海归”变成“海待"。二是“宁到外企做职员,不到中小企业做骨干”。就业市场反映,承受力最大、需求量最大的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提供创造能力的平台,个人职业发展的机会,以及易于产生成就感等都大于外企。三是“创业不如就业”。近年来政府鼓励大学生创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多方面为大学生创业创造环境,而多数大学生感到创业艰难,多方面准备不够,缺少足够的勇气和决心,只有少数大学生认为就业找饭碗不如创业谋发展。四是“就业难不如再考研”。在校大学生在就业难的压力下,选择了继续读书,虽不情愿,却别无选择。社会实践证明,本、硕、博连读不利于人才的成长,发达国家对一些专业限制连读,要求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才允许读研。人才市场反映,近年来研究生与本科生同时进入市场竞争,硕士生找工作成功率也开始下降。
六、选人用人,缺标少准
中小企业选人用人基本上没有导入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多数企业是缺什么人找什么人,在企业快速发展阶段,长期处于救火式选人用人方式,没有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组织架构设置及岗位的科学设定、岗位需求计划都属空白,多数企业选人用人凭经验靠感觉。在我国现阶段有一种现象,越是小企业越不愿意选大学生,不注重自己培养和储备人才。而外企,特别是500强企业,企业发展中愿意选择大学生进企业,从头培养。这种用人上的差异与企业文化、企业规模、CEO战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深度关联。因此,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重要的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的选人、用人思想观念问题,培养战略性思考,养成正确选人、科学用人、合理择人的习惯,使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和成长过程中有较为充足的人才资源保证。